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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請撥、核銷及查核作業

Q: 請問「U-start創新創業計畫」的補助基準為何?
A:畢業生團隊提出創業計畫,並由學校育成單位輔導,維持創業6個月者,由政府補助育成單位15萬元,以及創業團隊35萬元基本開辦費。
 
Q:業師或顧問費用該由誰支付?
A:創業團隊之業師或顧問費用將由各育成單位編列,且其專業業師諮詢費用應至少為育成單位補助款之30%以上。
 
Q:為何校內輔導老師不能領諮詢費?
A:本計畫經費為補助性質,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規定,諮詢費比照出席費為向校外學者專家諮詢時支用,又為鼓勵以具有實務經驗之業界專家為計畫顧問,或常向相關業師請益,故學校補助款應編列至少30%費用於專業諮詢使用,校內人員則不得支領諮詢費,僅得以內聘講座鐘點費報支(需有授課事實)。
 
Q:創業團隊要如何向育成單位請款?
A: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是以代收代付款方式將團隊補助款撥付給學校,創業團隊應檢據公文及相關文件向育成單位進行請款,再由學校轉撥給各創業團隊之受款帳戶。
 
Q:創業團隊所得之35萬補助款,需繳稅額嗎?
A: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各創業團隊基本開辦費之35萬元,列入創業團隊(已設立公司行號者)或團隊代表人(僅設立公司籌備處者)之所得依法申報。
 
Q:自籌款有比例規定嗎?
A:沒有,自籌款不限經費項目與金額。本計畫僅為補助創業團隊基本開辦費,創業團隊應投入相對自籌資金,作為營運周轉之用,同時亦可證明創業團隊有自籌資金之能力,非完全倚賴本補助款。
 
 
 
 
 

 

計畫分類: 計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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