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3年度U-start創新創業計畫第一階段結案作業,再請協助團隊辦理並依公文規範進行文件繳交。
一、依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來函辦理。
二、請貴校於11/27前,檢具以下文件辦理結案。
(※請於11/15前將資料電子檔上傳管考系統,待辦公室審核資料無誤,再將紙本寄出計畫專案辦公室中國文化大學/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7號B1):
- 第一階段核結文件檢核表
- 公文(受文者:中國文化大學(U-start計畫辦公室)) 正本。
- 「教育部青年署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正本。(請於管考系統填寫後用印)
- 「育成單位補助經費運用明細表」、「創業團隊補助經費運用明細表」正本。(請於管考系統填寫後用印)
- 學校撥付創業團隊之匯款證明(須有學校出納單位印章)。
- 「育成創業輔導結案報告」及各組「創業團隊計畫執行結案報告」(上傳計畫管考系統即可)
三、注意事項(稅務相關)
- 團隊於計畫執行當年度完成設立公司行號者,請檢附設立證明文件,本署將逕依提供之資料,申報創業團隊開辦費為公司行號所得。
- 若團隊結案時仍為「公司籌備處」者,,則依據結案經費表中人事費支領狀況,分列薪資所得人。為利來年針對人事費部分開立扣繳憑單,請在「創業團隊補助經費運用明細表」人事費之備註欄,註明各團隊成員實際支領之薪資所得。
四、本計畫結餘款須依前揭要點規定應予繳回,可採支票繳回或匯入本署國庫專戶(金融機構代碼:0000022中央銀行國庫局;帳號:24203002120002;戶名: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五、本計畫之支用單據(含學校補助款與團隊補助款)應專冊裝釘,妥善保存及管理,本署得視實際需要,通知調閱查驗或派員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