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0年度U-start原漾計畫績優團隊第二階段第2期款請領及結案,再請各育成協助團隊辦理並依公文規範進行文件繳交。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1年10月28日臺教青署輔字第1112106030號函辦理。
二、貴校獲獎創業團隊接受育成單位輔導已屆1年(計畫期滿),請貴校於11/30前,檢具以下文件辦理:
(※請於11/25前將電子檔email至計畫辦公室,待辦公室審核資料無誤,再個別通知紙本寄送):
(一) 公文(受文者: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正本
(二) 創業團隊領據(抬頭應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並於領據上註明創業團隊匯款帳戶)。正本
(三) 「績優團隊受款帳戶資料」正本。
(四) 績優團隊計畫執行結案報告1式2份(裝訂成冊,以淡紫色封面膠裝)。
(六) 電子檔光碟1份(內容須包含「績優團隊受款帳戶資料」及「績優團隊計畫執行結案報告」WORD檔及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