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說明
高雄市政府為營造青年創業友善環境,協助青創事業發展商業模式及促進營運成長,提供營業場所租金補助、營業用生財器具及數位服務方案等補助,補助金最高20萬。
二、申請方式
本申請案應送青年局臨櫃申請,受理時間為一般上班日,遇有排隊狀況,每人以申請受理1件為限
受理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 鳳山行政中心後棟--聯合辦公室
受理時間:周一到周五(08:30~17:00)
申請時間:111年4月6日起至111年4月22日止
三、申請對象
公司、商業或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註1),符合下列情形就能申請:
1.在106年1月1日以後設立登記於本市,且公司實收資本額或商業資本額新臺幣 3,000萬元以下。
2.代表人或負責人為設籍本市,且為20歲以上45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
3.同一代表人或負責人僅得申請1次為限。
註1:攤販;家庭農、林、漁、牧業者;家庭手工業者;民宿經營者;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註2:曾核獲本局「109年度青年創業發展補助」或「110年度青年創業補助」之補助款者,不得提出申請。
四、補助詳情
請洽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資源整合科 (07)799-5678 分機2366、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