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0年U-start原漾計畫績優團隊第1期款請領,再請各育成協助團隊辦理並依公文規範進行文件繳交。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0年11月2日臺教青署輔字第1102106430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於11/30前檢具以下文件辦理請領績優團隊創業獎金60%之第一期款
(※請於11/25前將電子檔email至計畫辦公室,待辦公室審核資料無誤,再將紙本寄出):
(一)公文(受文者: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正本
(二)創業團隊領據(抬頭應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並於領據上註明創業團隊匯款帳戶)。→正本
(三)「績優團隊個人全職投入計畫切結書」正本。
(四)「績優團隊公司行號執行本計畫切結書」正本。
(五)「績優團隊(公司行號)進駐育成合約書」影本。
(六)「績優團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正本。
(七)「績優團隊計畫變更申請表」正本及相關附件,無則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