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及審查方式

Q:請問「U-start創新創業計畫」的評選方式為何?
A:本計畫之評選以製造技術、創新服務、文創教育和社會企業等產業領域類別之申請計畫案為評選原則
 
 
Q:請問「U-start創新創業計畫」的審查方式及重點為何?
A:本計畫係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針對審查重點進行審核,有意申請之各創業團隊,可依下列審查重點提出創業計畫。
 
審查方式:本計畫審核程序,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依學校及團隊所提申請文件於線上進行書面評選,評選結果由本署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 前公告為原則。
第一階段評選內容:
 
(一) 評分項目
1.營運模式之產業與市場趨勢分析。
2.學校育成輔導能力。
3.創業團隊計畫執行力與未來發展。
4.計畫目標與預期效益。
5.財務規劃。
 
(二) 加分項目
1. 若具國際參與創業意涵或地方創生意涵,並經評審認定者,得額外加1分。
2. 團隊代表人若具原住民族身分,得加1分;若團隊組成成員均具有原住民族身分者,得額外再加1分,至多加2分。
 
(三) 其他評分參考項目

項次

參考項目

(1)

曾參與教育部「大專校院推動創新創業教育計畫」、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創創工作坊」、「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或與創新創業有關計畫。

(2)

創業團隊曾獲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創新創業激勵計畫、各地方政府主辦創新創業相關競賽、戰國策全國創新創業競賽獎項。

(3)

其他曾修習相關創新創業課程、活動等紀錄。

 

(四) 社會企業類之設置旨在鼓勵團隊將社會或環境問題的解決與創業行動結合,故社會企業類別提案及評分重點,須以促進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指標(至少一項)之達成作為提案基礎。並於提案及計畫申請資料敘明創業內容與SDGs永續發展目標及細項指標內容之對應情形,及社會企業營運永續模式及提案之社會或環境效益與價值。

 

(五) 入選名額

以各類別申請案所占比例分配為原則;惟本署得視報名及評選情形,調整各類別入選名額及團隊申請組別。

 

計畫分類: 計畫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