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計畫補助名單公布後,後續執行部分

Q:自第一階段計畫期程開始後,獲補助育成與創業團隊注意事項?
A:創業團隊
         1.  自第一階段起,獲補助創業團隊代表人於計畫執行期間應「全職」投入本計畫;同時,必須簽約進駐學校育成單位,接受該育成單位創業輔導6個月。
         2.  經評選核定獲補助後,團隊須與學校育成單位簽約進駐,完成公司行號籌備處設立申請。
         3.   創業團隊應於每月提供原始支用憑證正本予學校,育成單位需以專冊保管,俾利本計畫後續結案請款作業。不符本要點相關規定者, 學校應即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並進行款項追繳。
    學校育成單位
          1.  計畫執行期間,學校育成單位「每月須至少召開2次以上輔導會議」及「查閱創業團隊經費使用情形」。
          2.  學校應視創業團隊需求,不定期安排相關講座及專業諮詢會議。
          3.  於進行第一階段補助款請款作業時,學校應於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正式函文送達後4週內(實際期限依公文通知為準),至 U-start 管考系統完成線上申請,經計畫辦公室審查完成通知後, 檢附相關請款文件送計畫辦公室請款。
          4.  受補助學校應於補助款收款日一個月內,將創業團隊補助款撥付至各創業團隊公司行號帳戶或籌備處帳戶。
          5.  經費核結:完成第1階段執行,由學校於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通知核結函文送達後3週內(實際期 限依公文通知為準),至 U-start 管考系統完成線上申請,經計畫辦公室審查完成通知後,檢附相關核結文件(含計畫期間輔導紀錄表)送計畫辦公室辦理結案。


 Q:計畫變更應於何時提出申請?
 A:由育成單位協助團隊於U-start管考系統進行線上變更申請,並於115年8月31日(星期一)前檢附變更文件申請變更,逾時不予受理。

計畫分類: 計畫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