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 第一階段計畫補助名單公布後,後續執行部分
A: 創業團隊 1. 自第一階段起,獲補助創業團隊成員須「全職」投入本計畫;同時,必須簽約 進駐學校育成單位,接受該育成單位創業輔導6個月。 2. 創業團隊須於本計畫第1階段經費申請前,完成設立「公司行號籌備處」或 「公司行號設立登記」。 3. 創業團隊應於每月提供原始支出憑證,育成單位需以專冊保管,俾利本計畫 後續結案請款作業。 學校育成單位 1. 計畫執行期間,學校育成單位需「每月至少召開2次以上輔導會議」及「查閱 創業團隊經費使用情形」。 2. 學校應視創業團隊需求,不定期安排相關講座及專業諮詢會議。 3. 於進行第一階段補助款請款作業時,學校應於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正式函文送達 後一個月內,檢附相關請款文件報青年署或青年署指定之專案辦公室請款。 4. 學校應於補助款收款日一個月內,將創業團隊補助款撥付至各創業團隊公司行 號帳戶或籌備處帳戶。 5. 經費核結:學校應於各階段補助款請款作業期間備齊相關文件,送教育部 青年署或青年署指定之專案辦公室辦理結案。 Q:計畫變更應於何時提出申請? A: 1. 計畫變更如團隊名稱或人員變更,應於各階段補助款申請前,檢附相關表件 ,備文報教育部青年署處理。經費項目變更則不在此限。 2. 計畫變更原則,請參見「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經 費審查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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