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公告
![]() 109年度「U-start創新創業計畫」 第1階段補助款請撥作業開始辦理
1.依據109年4月23日臺教青署輔字第1092103300號函辦理。
2.請「109年度U-start創新創業計畫」第1階段受補助學校及團隊,於文到一個月內,備齊文件及檢附紙本公文(受文者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至U-start專案辦公室(地址為「10042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7號B1」),辦理補助款請撥作業。
3.應檢具文件: (1) 公文(受文者: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2) 學校領據(請開立50萬元/隊,抬頭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並於領據上註明學校匯款帳戶) (3)「請領補助創業團隊名冊」(附件2) (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正本(附件3) (5)「創業團隊補助經費支用計畫表」正本(附件4) (6)「創業團隊受款帳戶資料」正本(附件5) (7)「獲補助創業團隊進駐育成合約書」影本(附件6) (8) 如有計畫變更情事,請檢附「計畫變更申請表」(附件7),無則免附 (9)「創業團隊執行計畫切結書」正本(附件8)
※以上請撥文件請至管考平台系統(http://mustart.yda.gov.tw/admin)作業後再將紙本寄出。
3.本補助款係與創業團隊公司營運直接有關之費用,經費編列原則請依「教育部青年發展署U-start創新創業獎補助要點」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附件電子檔請逕至本計畫網站(http://ustart.yda.gov.tw/)下載。
4.另依本計畫獎補助要點規定,獲補助學校、育成單位及創業團隊須配合本署成效檢視事項,務請提醒各獲補助創業團隊自109年7月1日至7月31日至本計畫官網填寫成效追蹤問卷。
5.相關問題請洽本計畫承辦單位中國文化大學「U-start計畫專案辦公室」,聯絡電話:02-2331-6086分機7222蘇先生。
※學校應於每月至少召開2次以上輔導會議(須提供會議參與人員簽到表)及查閱團隊經費使用情形;創業團隊則應每月提供支用憑證正本予學校,不符本計畫要點相關規定者,學校應即報本署,並進行款項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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